快乐启程 |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之概述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体系,是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必然要求。随着各项决策、方案、指导意见等的陆续出台,以及试点工作的逐步开展,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的背景、要素、要求、任务、职责等能深入理解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尤其是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更为重要。这种学习理解直接关乎着总体工作是否能顺利地、圆满地、保质保量完成。

作为关注于自然资源领域的空间大数据服务商,同时也是深耕自然资源领域,坚持先行先试的地信企业,新兴华安高度关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从今日起,我们将推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系列文章,从概述、任务、所有者职责等维度解读探索,愿与诸君以飨共好,共勉之。

 

01  背  景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是指在我国现行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分布和管理体制下,通过明确委托人、受托人(行权主体)、行使所有权的具体内容、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委托管理方式和考核要求等,实现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工作机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以“清查统计、评估核算、委托代理、资产规划、资产配置、收益管理、考核监督、资产报告”为主要内容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制度体系,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考核具有重要意义。

02  试点方案做什么

以所有者职责为主线,以自然资源清单为依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以落实产权主体为重点,开展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原、湿地、水、国家公园等8类自然资源资产(含自然生态空间)的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授权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要求到2023年,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

其主要任务包括:(1)明确所有权行使模式;(2)编制自然资源清单并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职责;(3)依据委托代理权责依法行权履职;(4)研究探索不同资源种类的委托管理目标和工作重点;(5)完善委托代理配套制度。

 

03  意  义

1、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提出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的总体设计、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更加聚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这一重大核心问题,体现了党中央从更深层次、更科学的治理机制来解决当前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总体谋划。

2、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界定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管理权的关系,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努力提升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3、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必然要求

首先,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进行重大理论创新,明确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并将其作为推进试点工作的理论基础和重要遵循。其次,明确了“统一行使”的模式,包括自然资源部直接履行和自然资源部委托有关地方政府代理履行两个层面,通过编制省级、市地级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形式完成委托,并指导各地依据代理权责依法行权履职。

 

04  要  素

1、四项内部要素

(1)做好确权登记与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委托代理机制的前提就是需要准确把握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分布、用途、价值和权属等,完成对不同类型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和登记,并实现动态监测。

(2)编制自然资源清单,探索适用性强的委托代理方式

清单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选择“7+1”类自然资源(即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原、湿地、水和国家公园)来编制中央、省级和市地级的自然资源清单(即确立三级政府在行权上的分工),根据实际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形成既易于实践理解、又能够动态拓展的权利体系。

(3)做好行权“运动员”,健全所有权行权体系

委托代理机制的本质是在确立三级资源清单后,保障三级政府的行权过程和秩序。在实施过程中至少需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规划、储备和管护制度、有偿和市场配置、收益和支出管理等制度,为实现“促进自然资源资产创造财富并保障公平分配”这个行权目标打下基础。此外,行权“运动员”(即三级政府)需要进一步厘清各自行权过程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4)健全委托代理机制的配套制度

为做好行权“裁判员”,对三级行权“运动员”的主体责任的监督和考评,以及维护“运动员”权益不受损、损害需赔偿等。需要探索委托代理机制的配套制度,还需建立健全预防、制止破坏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行为以及权益遭到损害后的查处、赔偿等制度。

2、四项外部要素

(1)遵循法制逻辑

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和“权力和责任”的匹配,无论何种方式的委托关系,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遵循“公平与诚信”原则进行。试点不是从零开始,央地之间的责权利,已经存在相应法律规范的,需要从其规范;未明确的,才是委托代理机制试点要探索的内容。

(2)做好与空间规划的衔接

空间规划是公权力界定权利优先次序的体现,委托代理行权过程中难免产生外部性,需要公权力来保障秩序。因此,试点工作还需要做好与空间规划的衔接,尤其是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规划时,除了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主要目标外,还要充分遵循空间规划确立的空间开发和保护的价值排序和秩序,统筹好保护与开发、公共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3)统筹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主要是中央与地方关系、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和地方关系,这三类关系会影响委托代理的实际成效,因此需要找到这三类关系的最大公约数。

(4)完善市场活动的行政监管职责,做好“市场”守夜人

市场的“掌舵人”和“划桨人”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行权,政府还要履行用途管制、执法监察、行业监管等行政监管职责,做好市场“守夜人”(即监管者权力),为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还需要通过建立相关制度来完善市场活动的行政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