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漫谈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经验谈”之三

2022年国家赋予泉州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试点四大重点任务之一,泉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万工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要求,立足区域不同发展特色,稳步推进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大力度的整治路径、整治项目、整治政策落地见效。
(一) 林耕置换,优化国土利用空间资源配置
起草关于切实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涉及林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拓展林地和耕地补充渠道,推动“耕地下山、林地上山”。通知中,对林地调整的条件范围、林地调整和补充的程序要求、林地档案及权证管理等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说明。通过林耕布局优化,全市耕地后备资源中10余万亩的园地和林地,有2万亩(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可调整为林地,有效促进耕地林地集中连片,全面优化市域农业空间布局。
(二) 多措并举,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模式
推动以土地整治为平台和纽带,结合县(市、区)资源禀赋,灵活组合运用政策,形成四种整治模式。

一是“全域+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安溪、德化、惠安等县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农业开发,确保耕地集中连片和质量提升,推动绿色农业、循环农业、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发展。如惠安县通过“政企银”模式县域的耕地资源进行优化整合,试点期内先建成3个“万亩方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区”,规划期内逐步将1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形成12个“万亩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区”。

二是“全域+城乡一体化融合”模式。晋江、泉港等地通过零星地块整并及空间置换腾挪,对“低、散、乱”的低效用地进行整治,建设农房集中、产业园区集中、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生态宜居的新农村,推动城乡融合。如晋江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项目田洋社区探索新型农村集合居住模式,在保留村落肌理、传统风貌的基础上,腾退盘活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平均容积率由原来的0.86提升至1.71,显著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三是“全域+产业驱动”模式。石狮、永春等地,通过充分挖掘乡村自然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如永春县引入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运营五里街镇古街文化产业园,对古街店铺进行租赁、回收后进行整合盘活利用,打造情景式历史文化创意街区,带动当地就业创业和经济增收。

四是“全域+生态安全治理”模式。南安、泉港等地统筹推进损毁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海岸线修复等项目,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如泉港区结合石化工业区安全控制区建设,打造万亩生态连绵带和安全防护带,规划形成3个“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连片集中区”,预计新增耕地3083亩、林地1258亩、水域1295亩,既落实石化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又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绿色屏障。

(三) 利益共享,“政企银”促进多元主体参与
“政”是政府主导,发挥行政管理优势;“企”是国企担当,发挥建设运营优势;“银”是银行助力,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势。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实施、银行支撑、镇村参与,建立综合整治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整治收益分配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调动全民共整共治积极性。如惠安县松溪村示范片区,在县政府支持下由县文旅集团作为实施主体,由县农发行提供3.8亿元授信资金支持,集中流转土地3300亩开展规模化经营,最高亩均产值可达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增加495万元,带动当地农民就业500人、工资收入约1800万元,每年增创经济效益可达1亿元以上,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集体增资、主体增利。
放眼全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众多宝贵经验。

其中,泉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可以说也是一场深刻且富有成效的变革。通过 “林耕置换”,优化了国土利用空间资源配置,让耕地与林地各归其位,为农业与生态发展开拓出崭新格局。在 “全域 +” 多种模式探索下,现代农业发展、城乡一体化融合、产业驱动、生态安全治理等方面齐头并进,每一种模式都紧密贴合当地实际,释放出土地的最大潜力。而 “政企银” 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了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实现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集体增资、主体增利的共赢局面。

在此进程中,新兴华安也在不断学习、探索,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解决方案,积极贡献力量。

“九峰翠里坝村新,路畅灯明旧迹泯”,我们也希望,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深化的道路上,能够通过对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对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推动,让昔日的旧貌逐步被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颜所取代 。